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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 阅 制 度

 

(一)图书借阅制度
1.本阅览区图书凭借书证开架借阅。
2.借阅方式、册数、期限规定如下:
(l)本校教职员工及在校研究生每人限借图书20本,借文学书不得超过1个月,借专业书不得超过3个月,到期后如
确需继续使用,可续借一次,续借时间为一个月,逾期每天每本罚款0、20元。
(2)本校学员每人限借图书2本,文学书限期15天,专业书限期1个月,期满应及时还书,逾期每天每本罚款0.20元。
(3)外单位人员借书可办理出租手续,每人限借2本,限期1个月,交押金30元,每天每本租金0.20元,逾期每天每本罚款0.20元,一年更换一次借书证。
3.凡有价值的孤本,底本和画册只限室内阅览。
4.学员学习结束,职工调动时须及时还书。
5.请勿大声喧哗,使用移动电话;禁止吸烟、吐痰,乱扔废物。
6.读者勿将皮包、书籍等私人物品带入库内。
7.关于丢失、损坏图书赔偿办法:
(1)丢失图书的,接原书可比价格的三倍赔偿。
(2)丢失成套图书其中一本者,按成套书可比价格的三倍赔偿。
(3)损坏图书的,如撕页、涂页等按原书价可比价格的3倍赔偿。

(二)报刊阅览室阅览制度
1.本室报刊凭阅览证阅览。
2.阅览证不得相互转借,违者停止阅览。
3.为保障资源共享,本室报刊一律不外借。
4.读者携带的非本室报刊资料及手提包、大衣等物品,请按工作人员指定位置放置,请勿带到阅览桌及报架上。
5.本室报刊均为开架阅览,报刊用毕后,请放回原处。
6.读者必须爱护报刊杂志,不得折页、批点、裁剪、污损、撕毁,违者按每本期刊价格的3-5倍,报纸全月价格的3-5倍赔偿。
7.请勿大声喧哗及使用移动电话;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及乱扔废弃物。
8.读者需复印报刊资料,经管理人员同意,办理手续后,在本馆内复印。复印完后应及时履行付款手续。
9.凡私自将本室报刊携出者,视为窃取文献,除批评教育外,需写出书面检查,并按成套期刊的5倍,报纸按全年的3倍予以罚款。
10.非本校读者来本室阅览,需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件,经主管领导同意,方可阅览。

(三)过期刊物阅览室借阅制度
1.本室报刊凭证借阅;无证人员谢绝借阅。
2.教职工凭借阅卡借阅;一卡只借一本,数量最多不得超过4本;时间为30天。
3.研究生凭借阅卡借阅;一卡只借一本,数量最多不得超过4本;时间为15天.
4、进修班学员凭借阅卡借阅;一卡只借一本,时间为7天;学员学习期满结束时及时归还。
5、业大和函授学员,凭学员证和押金(简装一本押金10元,精装一本20元)履行借阅手续;归还时,每天每本扣除借租费0.20元。
6.所借资料可以续借一次,续借时间同上。
7.本室所陈列的过期报纸、画报一律不外借,需用者可以在馆内复印。查阅时间为每天上午8:00-11:30。
8.凡逾期未还者,从到期的第二天算起每天每本罚款 0.20元。
9.凡丢失者,每本按总价的3-5倍赔偿。

(四)综合文献阅览区借阅制度
1.本阅览区书刊主要供校内教职员工借阅。
2.读者凭借书证可借阅综合性图书、内部图书、过期资料性、文艺性期刊,每次可借阅3册,借阅期限为15天。
3.特藏书、港台刊、宁夏地方资料、外文资料、工具书仅限室内查阅。
4.阅览港台书刊时,请勿做笔记摘录。
5.阅览后的书刊请放归原处。
6.按期归还书刊,逾期1天,罚金0.20元。
7.爱护书刊,不得撕页,剪裁、污损、丢失,违者按书刊可比价3-5倍赔款。
8、保持室内整洁安静,请勿高声喧哗,使用移动电话;禁止在室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。

(五)电子阅览室读者守则
1 、凭证登记,请求管理员为您开机。
2、请自觉维护室内卫生,禁止吸烟、吐谈、乱扔废物,不得携带任何食物。
3、请保持安静,不得随意高声喧哗。
4、不允许自带光盘、软盘上机操作。
5、不允许访问和传播不健康、违法内容,否则后果自负,并向原单位通报。
6、未经管理员许可,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设置。
7、请自觉爱护计算机硬件设备,如有损坏按原价的3倍进行罚款处理。
8、不得擅自关闭计算机电源或进行其它形式的非法关机。
9、打印、拷贝请向管理员申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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